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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 重修开课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3-29 作者: 点击:

全校各班级学生: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下文简称《暂行办法》)(附件1),2018-2019-2学期必修课程重修于本学期将于第五周周二开课,已报名本学期必修重修的学生(含未缴费的学生)已全部安排开课,现将具体开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

本次必修课程重修方式为开班重修、跟班重修及经教务处审定有教师指导的自主重修,开班、跟班学生名单见《2018-2019-2学期必修课程重修开班、跟班学生汇总表》(附件2),自主重修的课程指导老师名单将在本周内另行通知。

凡在附件2中有名单的学生即代表重修报名成功且已排课,学生必须根据个人教务系统的重修课表上课,教务系统网址为:http://jiaowu2.hufe.edu.cn/jsxsd/。极个别已通过补考成绩及格而不需重修的学生请于3月29日(本周五)17:00来办公楼120办公室向老师处办理取消重修,其他原因一般不予受理。

1.开班重修(20人及以上)

本学期报名重修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课程,教务处组织以单独开设班级的方式进行重修。请开班重修的学生必修根据教务处的组织安排上课,学生(含2014级及往届离校生)根据教务系统重修课表的上课时间、地点于3月26日(第五周周二晚9.10.11.12节)开始上课,如缺课数量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上限,将不准参加考试。开班重修的课程见《2018-2019-2学期重修开班课程一览表》(附件3)。

2.跟班重修(20人以下)

本学期报名重修人数未达20人的课程将采取跟班的方式进行重修。请跟班重修的学生以自己在重修报名选课时的选课信息上课,跟班课表请在学生个人教务系统中查看,需特别注意的是:只能选择与重修课程学分、课程性质一致的,或学分高于重修学分的班级跟班,跟班重修者不得无故缺课,不得中途更换班级和老师。极个别学生在选课时有选错课程学分、课程性质情况的,请在3月29日(本周五)17:00前来120办公室向老师处改选重修班级,不受理以撞课为理由申请的改选,撞课的申请自主重修。若因学生自己原因,选择的重修课程学分、课程性质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3、教师指导的自主重修

(1)申请条件

学生无论是进行开班重修还是跟班重修,只要上课时间与正常学习上课时间有冲突的,就必须向授课教师申请重修课程撞课课时的自主重修,不得以其他理由申请,不得以课程冲突等理由无故缺课。

(2)申请时间与材料

(3)请同学们严格按说明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课程自主重修申请表》(附件4),必须以本人课表为附件,授课老师签字同意后,在本学期第6周将相关手续办好,一式三份(含课表)由学生分别交任课老师、开课学院的教科办、教务处120办公室备案。

由任课教师根据申请表来组织这部分学生进行自主重修。自主重修者必须在未冲突的时间按时上课,未办理自主重修手续不随班听课者,以旷课论处。

4.手工报名的与教务系统已报名未选课送审的学生必修课重修课表需手工录入教务系统,该部分同学的课表将于3月29日17:30前录入完毕,请同学们届时在教务系统查询到课表后立即随班上课。

、重修考核

1.考核管理

重修课程的考核标准应与正常课程考核同等要求。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考试安排发生冲突,请同学们申请缓考,缓考学生一年内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1次。凡办理重修手续无故不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者,以缺考处理,成绩计“0”分。

2.考核方式

开班重修的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会于本学期末另行通知;跟班重修的考核方式与所跟班级一致。

特别提醒:

已报名本学期必修重修的学生(含未缴费的学生)已全部安排开课并报学校财务处,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应自动到学校财务处缴费或在毕业前由财务处根据学生课程报名修读情况与其结清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

附件2:《2018-2019-2学期必修课程开班、跟班学生汇总表》

附件3:《2018-2019-2学期重修开班课程一览表》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课程自主重修申请表》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2018-2019-2学期重修开班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课程自主重修申请表.docx

附件2:2018-2019-2学期必修课开班、跟班学生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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