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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重修报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1-17 作者: 点击:

全校各班级学生:

   根据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下文简称《暂行办法》,2018-2019-2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8:00--1月31日24:00。请全体同学在教务系统上登录个人账户进行重修报名,重修报名注意事项和报名流程如下:

一、注意事项(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

1.重修对象与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4门;

(2)整个学制期间考试已及格获得学分自愿重修提高课程考核成绩的学生,可申请一次该课程的重修,期间提高成绩的重修总学分最高不得超过15个学分;

(3)因课程考核不合格而结业者,可在离校两年内返校申请一次该课程的重修,已结业离校学生不及格成绩在50分以上的可申请教师指导自学重修,体育与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允许自学重修,必须全程上课进行重修。

2.课程重修范围

本次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是2018-2019-2学期计划开课的课程,且在个人教务系统重修报名选课模块中可以查询到的科目。

(1)理论必修课正常考核不及格的、正常补考后仍未及格的,必须参加重修;

选修课不组织补考,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选修课正常选课进行重新选修,当修完重选课程学分后自行在教务系统内申请成绩认定,用重选课程的成绩替代不及格的成绩,当系统审核通过后则代表已完成该门选修课的重修。

根据校《暂行办法》,通识教育选修课,暨公共选修课(含网课)没有重修,本次暂不组织公选课的重修报名,请有该类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的选修课补选,具体补选流程请查看下学期初教务处下发的补选通知。

(2)请同学们仔细查看自己的学分和成绩,成绩不合格的请根据自身学习情况报名重修。

(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发[2010]24号)第18条规定:“设计类课程和实践环节不安排补考而随下一年级重修”,大学生心理健康、形势与政策、大学体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业基础及实践类课程(含独立实验课)不组织补考,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申请随下一届相应开课班级重修或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课程重修。

(4)在2018-2019-1学期已进行重修报名、缴费,但因报名课程未开设而未参加重修的,不需再报2018-2019-2学期该门课程的重修,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概率论数理与统计》《专业认知实践》等。

3.重修课程的考核标准应与正常课程考核同等要求,考核方式和时间与正常课程同步。

4.请大家务必注意报名时间,1月31日24:00之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之后不予补报。无论是结业生还是在校生,均采用登录学生个人教务系统报名的方式,能否成功登录个人账号不受地域限制,建议采用360浏览器。

5.未尽事宜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有特殊情况的同学请发送邮件至753370473qq@.com咨询,请勿申请加QQ好友,寒假报名规定时间内老师每天会定点一一回复邮件问题。

二、教务系统报名流程

教务系统网址: http://jiaowu2.hufe.edu.cn/jsxsd

1.报名流程特别说明

教务系统工作人员已把学生可报名重修的所有“课程名称”信息刷出来了,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系统之后,根据个人意愿选择需要报名的重修课程。已报了重修的课程“是否报名”一栏就变成了“√”,没有报重修的课程“是否报名”一栏依然显示“×”,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点击“可退可选”进行取消报名的操作,一旦过了报名截止时间,就不可以再进行修改。

2.报名流程

    (1)进入个人账户界面后点击“考试报名”,选择“重修报名选课”将出现2018-2019-2学期所有能报重修的课程界面;

    (2)报名

点击界面右侧“操作”栏下自己需要报重修的课程所对应的“报名”,点击“确认报名”确认后弹出“报名成功,请尽快选课”;

(3)选课

点击界面右侧顶端“操作”键下的“选课”,根据自己的实际重修需求选择一门课程,点击“选定”即选课成功。

(4)提交送审

学生完成报名选课后必须提交送审,把报名选课信息根据课程所属学院提交给该学院的教科办主任审核,课程所属学院及教科办主任花名册请自行下载(见附件2)查询,因学生个人原因提交送审错误而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以下情况,需要人工报名

1.需人工报名的几种情况

(1)由于不同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课程今后不再开设又需要重修的,如《大学英语(四)》及15级专科班所修的课程。

(2)开课学期分成二个或二个学期以上的,即一门课程分多学期开设的,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式与政策》等课程,之前学期已经报过此类课程的重修,且已重修了部分学期的课程并已缴费了的,本次仍需系统报名,但需要在1月31日17:00之前将个人具体报名情况发送邮件至753370473@qq.com备案,说明该课程之前的报名及缴费情况,邮件命名为“跨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姓名+课程名称”,不以该格式命名的文件恕不受理。

(3)因转专业、入伍、降级等原因,按现行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申请未修的课程进行补修,这部分课程因从未修过而不能在个人教务系统中显示,需人工报名。请参加补修的学生在填报附件3的人工报名表时务必在“考试性质”一栏填写“补修”,如:“转专业补修”、“复学补修”。

(4)专业选修课选少了导致学分不够,即该年级所有专业选修课开设完毕(也就是同班同学已经都全部修满的情况)或者虽已选了下学期的专业选修课但低于20人未开设的,及专业选修课已修但未及格的学生,需人工报低年级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且下学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这样就可通过课程替代来修满自己的专业选修课学分。

(5)本通知里未提及却确有需要重修,且系统里也没有显示的其他课程。

2.人工报名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请需人工报名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1月31日下午17:00前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2学期重修人工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53370473@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重修报名+姓名+班级”,不以该格式命名的文件不予受理。请同学们切勿重复发送邮件,切勿在系统报名后又发送邮件进行手工报名,重复报名者概作报名无效处理。请同学们仔细填写附件3手工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如果因报错信息,导致毕业审核无法通过等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缴费时间与步骤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不缴费者取消报名资格,具体开课时间与地点下学期另行通知。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

附件2:《湖学院各二级学院系(教研室)及教科办主任信息表》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2学期重修人工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各二级学院系(教研室)及教科办主任信息表.xls

附表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2学期课程重修人工报名表.xls

                 

 教务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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