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17】101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本人又有意愿的新生,可在入学第一学期10-15周提交书面申请更改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时间
11月9日—12月10日
二、申请程序
新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并进行填写→转出学院签署意见→拟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审批表以转出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参加学校组织的更改专业考试→择优录取并公示→到教育部学生信息网上更改学生专业信息。
三、申请人数
各学院按照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详见附件三)上的各专业可转出人数来签署意见。
四、考试时间
本学期校历第十九周
五、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其中英语占30分,数学占30分,转入专业基础课占40分。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所有新生,并严格按相关程序审核与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
附件三:《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三: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xls
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