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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新生转换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1-09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17】101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本人又有意愿的新生,可在入学第一学期10-15周提交书面申请更改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时间

11月9日—12月10日

二、申请程序

新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表格《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并进行填写→转出学院签署意见→拟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审批表以转出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参加学校组织的更改专业考试→择优录取并公示→到教育部学生信息网上更改学生专业信息。 

三、申请人数

各学院按照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详见附件三)上的各专业可转出人数来签署意见。

四、考试时间

本学期校历第十九周

五、考试科目

综合科目,其中英语占30分,数学占30分,转入专业基础课占40分。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所有新生,并严格按相关程序审核与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

附件三:《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三:2018级新生更改专业人数对比表.xls

       

     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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