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部门职责 >> 正文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日期:2025-03-20 责任编辑:供稿人:公共管理学院 浏览量:
【 大小 】

1、协助院长制定和修改本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资料室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实习就业等项工作计划,并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

2、做好本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包括: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与检查实施教学计划的情况;负责指导与检查系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工作;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指导与检查考试与阅卷工作;负责指导与检查学生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3、负责检查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工作。经常了解全系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教学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

4、协助院长做好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并根据教学需要,负责外聘教师来本院上课的考核工作。

5、负责本院校内外实践性教学管理。

6、负责组织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竞赛活动,协助院长搞好教学改革工作,提高全系教师的教学水平。

7、协助院长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教师。

8、协助院长做教科研,审查科研计划,协助申请立项,定期组织论文交流会,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9、协助院长做好招生、实习就业等各项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本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