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1 号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7月12日教育部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docx
上一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下一条: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版权所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发展规划处(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方式:0731-8881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