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于2017年年底对各二级学院201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学院综治办、考评专家组共同对学院十个二级学院2017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在本次考核评估中,工商管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被评为先进单位;厚生国际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工程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会计学院被评为合格单位。
学院决定,对先进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内部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综治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财院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