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2019年新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供稿人:发布日期:2019-12-2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关于2019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19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19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监察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铁

成 员:彭丽 何昱 王美霞 童静

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原则、办法、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各系主任组织系内专任教师2-3人负责进行转专业咨询解答工作。

2、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周志望

成 员:罗华希、吴艳芳、各专业学生代表

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的申诉等。

二、转入专业报名条件

1.对所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思想品德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条件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三、转入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学业成绩,也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面试考试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及内容如下:

面试考核

时间:1月15日上午9:00

地点:办公楼820办公室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考生专业特长、获奖情况,考生对专业学习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其他有关专业认知度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程序

1. 2019年12月9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各专业班级转入转出控制数。

2.2019年12月20日前,学院接受申请转入转出学生报名,受理地点办公楼820室。

3.2020年1月15日,组织进行转入学生完成面试考核,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全体成员参加面试考核,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和办公系统上公示一周。2020年2月18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4.本办法由人文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童静   联系电话:88811121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