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的通知

供稿人:发布日期:2018-06-20

各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宣传,写好高校党建工作“奋进之笔”,现按教育部要求,就推荐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案例为主,可适当增加个别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案例。

案例分为9个主题,各单位对应案例主题:

(1)强化支部政治功能

湖南师范大学、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

(2)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湘潭大学、邵阳学院、湘南学院;

(3)加强支部班子建设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4)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程学院、长沙学院;

(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学院;

(6)着力思想政治工作

湖南中医药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7)引领师德师风建设

南华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8)严守党的纪律规矩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女子学院;

(9)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长沙师范学院;

二、推荐选用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把关、择优推荐。每校按对应案例主题推荐1个案例。对各单位推荐的案例,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案例将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http://www.sizhengwang.cn/)等平台上进行宣传展示;同时,遴选优秀案例作为中组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与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编写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案例选编(高校版)》的候选案例,会同推荐单位修改完善后编入教材,在国家级示范培训班、各地各高校集中轮训等工作中推广应用,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

三、体例要求

1.案例内容分为3部分:开头以简短事例引出案例主旨大意;中间介绍案例主要内容和做法;结尾对案例特点进行点评或附相关内容链接延伸阅读。案例以第三人称进行撰写。参考范文见附件1。

2.每个案例需设1—2个文本框,插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要认真仔细参照权威单位公开发布的讲话内容和党章等规范性文件予以核对,注明出处,确保无一差错。

3.案例要求文字规范,语句通顺,语法正确。语言力求鲜活、接地气、贴近师生,塑造出真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形象。单位名称、时间符合规范用法,不用“我校”“我院”“今年”“去年”等表述,如年的使用要用“2018年”等字样。字数以2000字为宜,不超过2500字。

4.案例标题20字以内,高度概括案例内容,要与报送主题有联系。做法部分要有小标题,突出亮点。

5.案例配3—5张图片,图片内容与案例相关,主要人物突出,不使用表彰类会议照。图片配50字以内说明文字。图片为高清图,2M以上,RGB色彩模式。

6.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小二字号。小标题采用仿宋简体,小三字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简体,小三字号,单倍行距。引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内容采用楷体,小三字号,单倍行距。

四、申报方式

每个推荐案例建1个文件夹(包括案例文字内容、案例图片),文件夹命名规则:第×主题_××大学_案例名称。如:第2主题_吉林大学_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各单位将本校案例以1个压缩包发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邮箱。

案例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尹显丕、陈可夫;

联系电话:0731—84734806;

邮箱:hnjygwzuzhibu@163.com

 

附件:案例参考范文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案例参考范文

关于推荐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