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升全校教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普法办〔2021〕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2021年度学法考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不含厅级干部),其中产假、重大疾病和在2021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在职教职工可以申请免考。厅级干部的学法考法工作由省委法制办另行组织。
二.学法考法形式
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hn.12348.gov.cn )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账号为教职工手机号,初始密码为000000。
三.学法考法具体安排
1.学员分组。为解决教职工考试时间难统一的问题,今年继续延续2020年的二级单位分散报考模式,学校已经按部门、二级学院对所有教职工进行了分组,系统已指派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号为管理账号(二级学院为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担任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法考法组织的搭建以及教职工信息的录入、维护、报考等工作,管理员可以根据需求在司法厅规定的时间段内自由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报考、学习、考试和补考。
2.基础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根据本单位撤销合并、学考人员变动等情况,登录如法网进行单位层级、管理员信息、学员信息等更新操作,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干部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中,单位信息、单位层级、管理员变动情况请直接登陆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操作,其他操作流程请按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可在“如法网-学法指南”下载)办理。
3.网上学法。全省在线学法6月21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务必确保本单位学法合格率达到100%。行业学法包括公共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公共60学分,《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2021》《党内法规知识手册》为必修内容;选修40学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及10个教育 “以案释法”案例。学员必须修满100学分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4.网上考试。教育系统分2次组织集中统一考试。考试时间第一次为10月15日至10月22日,第二次为10月25日至11月1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1日)。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0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5.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本系统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11月27至3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1月25至26日,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四.其他事项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工作,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学法考法组织管理,确保本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考试完毕学校将通报学法考法情况,对未参与学法考法的教职工,在年度评优时实施一票否决。学法考法工作也将纳入部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暨宣传思想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请各位教职工尽快进入系统将自己的信息和密码进行核对,如发现无法进入的须在8月9日前报二级单位学法考法负责人予以变动。二级单位学法考法负责人操作事宜请咨询发展规划处,电话88811558。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