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档案是学校发展历史的真实凭证,也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更是我校今后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保存价值和实用价值。我校档案馆将于2018年4月份开展档案整理、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综合档案归档工作
1、归档范围和分类
各部门应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档案文件材料归档细则》(院发[2014]22号)文件的要求,将应归档的2017年度文件材料收集完整。(有些部门2016年档案因评估需要延后移交的,请与2017年的档案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2、归档要求
(1)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归档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2)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
(3)重要请示类文件材料如已答复,须将相关批复材料和原材料合并归档。各部门有关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整理后方可移交。
(5)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缺页、漏项。归档材料整理后,要逐项填写《档案移交目录》,将目录和材料一同归档。
(6)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地点、人物;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并刻录光盘(一式2份)。
3、归档程序
(1)归档验收
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请归档部门按要求整理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兼职档案员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根据移交类型填写相应的《档案材料移交目录》,目录表一式2份,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部门印章后,归档单位留存1份,档案馆留存1份备查。
4、归档时间及地点
(1) 各部门移交档案时间:2018年4月1日—5月31日
(2) 档案移交地点:办公楼9楼916室
(3) 联系人:傅琴(文书材料) 电话: 0731-88811991
张文(声像材料) 电话: 0731-88811709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