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旁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负责通知到本部门人员)。
一、申报材料要求
1.2018年度旁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2.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包括内容、格式、排序、份数等)由省职改办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统一发布。申报人自行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
3.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11月22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8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4.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全部上交材料的第一审核负责人,材料复印件必须由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写上“原件已核,属实”字样、加盖部门公章;所有材料在相关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审核后,由所在部门组织述职评议,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5. 参评对象申报材料整理装袋、封面及公示表的填写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清晰,确认无疑后交学校职改办。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送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当年由申报人到职改办领回上交的材料。
2. 送审材料一经提交,除职改工作部门因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对象不得要求所在单位和送审材料受理单位准许其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3. 所有材料(复印件材料除外)既要交纸质文档又要交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人事处523室(电话:88811756)。电子档用“姓名+申报职称名称”压缩文件夹格式通过OA系统发送到人事处李尚学,逾期不予受理。
4. 暂定收费标准(代收):参评中级230元,参评初级125元,认定的不收费。
5. 照片: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
学校职改办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