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办法(试行)》(湘财院党发〔2018〕13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湘财院党发〔2018〕47号)文件精神,规范校园网络公共社交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和秩序,党委宣传部拟于11月中下旬开展学校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组织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或“湖南财院”及其下属机构为名称前缀或关键词在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建立的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博客、论坛、抖音、播客、贴吧、微信群、QQ群等。
二、调查内容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部门、本学院及其下属机构(部门或学院内部、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网络公共社交平台进行全面摸底并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统计表》(附件1),以便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各类网络公共社交平台的基本情况。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所属教职工或者学生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或“湖南财院”及其下属机构为名称前缀或关键词在微信、微博、贴吧及其他社交媒体平台上开通的公共账号的,各二级学院班级组建的各类网络公共社交平台成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备案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从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规范发展,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高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备案表》(附件2)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请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办公系统报送,联系人:何妍,电话:88811016)。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统计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络公共社交平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