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有关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及归档工作作如下几点强调: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诚信检测报告三项内容均合格,学生才具有答辩资格,方可进入答辩(5月23日之前完成)。
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等表格,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审核和转入成绩总库,完成成绩评定(5月29日之前完成)。
三、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及时登录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学校知网管理系统(查重系统),仔细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知网查重系统中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以及学生定稿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中的题目,保持一致。
四、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工作。答辩后学生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定稿,学生将定稿版本上传至学校知网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原则上,该版本作为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原文报送版本),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会再次进入论文诚信检测并出具查重报告。学院最后归档的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须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五、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2〕53号)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湖财校发〔2022〕129号)相关规定,凡被教育部、教育厅或学校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其指导教师将严格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
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被教育部、教育厅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数量或比例,将纳入年终二级学院院长推进高质量发展述职评议考核及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内容。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