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实习工作质量,强化对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湘财院院发〔2014〕7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毕业实习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工作分为各学院自查、学校检查两种方式。
学院自查: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
学校检查: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管理
为强化毕业实习工作组织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毕业实习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建民
副组长:刘 征
成 员:王跃军 肖燕飞 杨 鹏 何四海 黄 越 葛干忠 王旭红 刘胜宗 张 雄
三、 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为学院毕业实习组织管理情况、毕业实习工作落实情况、基地建设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制。各学院如何落实毕业实习工作,是否分工明确、专人负责。
2.实习计划与安排。各学院是否按照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和合理工作安排。
3.实习审批。集中实习、自主实习前是否书面提交了实习审批表(申请表),审批表(申请表)是否归档。
4.实习动员大会记录。各学院是否召开了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大会上是否明确了学生的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期间的管理、实习考核方式;学生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动员大会记录是否归档。
5.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是否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是否明确了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6.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各学院是否分专业、分层次制定了相应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以及具体的教学进度安排、成绩评定等。
7.经费保障。各学院是否制定了详细的经费预算,经费安排是否合理。
8.实习基地建设。本学年度实习基地利用情况,各学院应对实习基地规章制度、组织管理、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安排、实习指导、实习条件保障等进行定期巡查,召集基地负责人、企业导师、实习学生召开座谈会,了解实习教学进展情况及实习生活情况,充分体现基地实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能很好地按照实习教学的要求开展工作,使学生能在实习过程中充分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在检查前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材料的整理。
2.各学院应在学校检查前做好自查准备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