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对2017年度教师获各类教学专项奖进行统计,审定、汇总、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项目经学校确认后,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奖励的范围
2017年度获得的教师荣誉奖、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奖、优秀教材奖、指导学生学科及技能竞赛奖、体育竞赛奖、本科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奖、教学管理奖、课程教学质量奖等。
二、认定依据
国家级、省(部)级各种奖项的评选结果认定依据为项目举办单位下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证书,学校各种奖项的评选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1)。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且不重复计奖,团体奖由各项目组第一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1、项目举办单位下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教师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上报部门填写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师获各类奖励(先进称号)统计表》(附件2)并加本部门公盖章(电子版本发邮箱)。请各部门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陈波,办公室:办公楼123办公室,邮箱:学校办公邮箱。
教务处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师获各类奖励(先进称号)统计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师获各类奖励(先进称号)统计表.xls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