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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3-27 作者: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教务处于2017年9月对我校2011-2016年校级教项目进行了清查,从清查中发现,从2011年至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共立项140项,其中已结项73项,未结项和结项未通过共62项,撤消5项(见附件1:2011-2017教改课题清理检查结果汇总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和校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发[2014]62号)文件规定,教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本科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承担有校级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在其主持的校级教改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下一年度的课题。校级教改课题未结项和结项未通过62项中有大部分已超过研究年限,按文件规定教改项目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做撤项处理,追回已拨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为推动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支持我校教师个人教学研究,学校决定对2011-2015年(含2015年)立项未结项的教改项目集中一次性结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结项范围

2011年-2015年(含2015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年,填写《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教改课题的报告》(见附件3),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题,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结题内容需与该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预期结题内容基本一致。不能结项的项目请填写《关于申请撤销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一份(见附件4),。

二、    结项流程和时间

(一)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报送所属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2、各学院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5),《省校通用_中期检查_延期_撤销_汇总表》(见附件6)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88811895,电子邮箱:ly99305@163.com

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应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刘莹老师办公邮箱。

(二)结题鉴定

由纪检部门抽取专家库专家进行集中鉴定,确定项目鉴定结果。(时间待定)

(三)公示

经过专家鉴定通过的项目,将在本校校园网、办公网公示一周。

(四)下文

公示无异议后将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

三、    说明(请仔细看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清理检查结果认真准备项目结项材料,本次仍未结项的视为主动放弃项目立项的申报资格,学校不再接受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

2、申请作撤消项目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停止一年项目申报资格。

3、结项未通过的项目做撤项处理。

4、作撤消项目处理和结项未通过的项目,项目经费学校将予以追回。

5、结项报送材料请按规定模版装订成册(见附表7: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内容与装订要求)

6、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四、附件

附件1: 2011-2017教改课题清理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教改课题的报告

附件4:关于申请撤销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6:省校通用_中期检查_延期_撤销_汇总表

附表7: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内容与装订要求

 

附件1:2011-2017教改课题清理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教改课题的报告.doc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申请撤销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doc

附件6:省校通用_中期检查_延期_撤销_汇总表.xls

附件7: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内容与装订要求.docx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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