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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大学生学科竞赛 经费报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17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

2017年,我校学生踊跃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了做好本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报账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前培训费报账要求

1、需提供培训学生签字认可的实际考勤时间及教学日志;

2、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核准后按实际的培训工作量报账;培训费总额超过1万元的,按1万元标准核发。

二、参赛费用报账要求

每年年初,各项目承办部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竞赛组织部门下达的当年参赛项目制定竞赛活动方案,方案中包括学生参赛报名费、交通费(按财务规定)、住宿费(按财务规定)、材料费、学生补助费、培训费、器材费、评委费等开支预算,并报教务处审定(签字),按实际发生费用报账,总额超过预算的,另作出说明并需相关负责人签字方予报账。

以上两项费用可以在比赛结束后填报《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报账单》(附件1),按要求办理报账手续。今年尚未办理报账手续的,请于12月12日前到教务处办理。过期将影响经费的报账。

三、获奖奖励报账要求

本年度所有参赛项目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表彰和奖励工作,统一于次年4月份启动,竞赛项目的承办部门须提供项目获奖文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分项目造表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公示。无异议的获奖项目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奖励标准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附件2)

                                   

附件1:《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报账单》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

附件1:《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报账单》.xls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湘财院院发〔2017〕122号).doc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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