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开课部门:
人才培养方案是我校各项教学活动进行的纲领性文件,教学大纲是课程实施的基本依据,现经过多轮整理已汇编成册,但还存在很多问题,现请各二级学院/开课部门所在部门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终审,要求如下:
1.专业培养方案审核要求:
(1)请专业所在学院院长、专业负责人、撰写人和校对人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结构、课程的开课学期、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及英文翻译、课程的考核形式、主修和辅修一致性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培养方案审核表,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材料;
(2)请开课部门的课程负责人对全校开设的该门课程(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课程名称及英文翻译、课程编号、考核形式等)进行审核确认,特别是在不同学院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需要统一,请开课部门对全校的培养方案进行核对、审核和校正。
2.教学大纲审核要求:
(1)本次提交的是针对16级培养方案的教学大纲,请对照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2)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自行准备好16-17学年及17-18-1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的单行本(请制作封面),如果发现教学大纲与16级教学大纲不一致的需要重新制定和调整;
(3)需重新制定的请依照新模板(即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合并的版本),需要微调的请在16级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微调;
(4)教学大纲是以知识点的形式呈现,目前所提交的大纲中很多课程的教学大纲只有3/4个知识点,一门课程32/48课时只有3/4个知识点显然非常不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无法对教学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在前期审核过程中多次提出了整改要求,诊断评估时专家也提出了对教学大纲粗线条的诊断整改要求,但各课程教学大纲负责人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现再次提出整改要求,请按照该门课程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明细进行编写。
以上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课程所在部门在11月2日前整改到位,并派人到教务处124来修改,否则正式印制成册后将无法修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教务处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