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湘财院【2016】46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的通知》(2017年9月12日发)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二级学院2016-2017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对象、地点、评委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 | 检查地点 | 检查人员 |
2017年 9月26日 下午2:50在124办公室集合 |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办公楼614 | 林铁、范国兵、郭鹏、李茂华、罗永恒、梁辉煌、罗四维、杨健、黄越、王跃军、陈波 |
公共管理学院 | 办公楼416东 |
工程管理学院 | 办公楼223 |
工商管理学院 | 办公楼416西 |
财政金融学院 | 办公楼101 |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 办公楼310 |
会计学院 | 办公楼201 |
外国语学院 | 办公楼321 |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二级学院学业指导工作档案建立情况,包括学业指导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会议纪录、指导情况登记表、活动安排与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等及归档情况;
2、二级学院2016-2017学年学业指导工作情况:学院领导对学业指导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完成了《通知》和工作计划规定的工作任务;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学业指导的典型活动、典型事项、典型个人;学业指导工作效果等。
3、二级学院2016-2017学年学业导师个人学业指导工作的考核情况:学业导师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二级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考核内容有:1、学业导师是否开展了学业指导工作;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3、分散指导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不少于32学时),学业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和通知)。二级学院根据学业导师工作情况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并填写《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学院上报的《学业指导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统计表》经教务处审核后作为教师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的评定依据,纳入绩效课时量的考核。
三、检查考核方式
每位评委按照《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对个各二级学院(本学院除外)检查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教务处学业指导办公室汇总统计汇总,并对此次专项检查做出考核结果的通报。
教务处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学年: 学院: 得分合计:
指标 | 分值 | 内容及依据 | 测评得分 |
基础工作 (每项5分) | 25分 | 1、本学期学业导师工作计划、日常工作记录、活动方案和总结、学业导师工作总结;2、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工作总结是否规范;3、指导过程性材料情况,如《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附表2)填写;4、建立健全学业指导工作档案;5、材料是否做到按时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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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工作及 活动内容 (每项5分) | 35分 | 一、实施哪些学业指导活动; 1、对大一新生,进行哪些学业适应和规划指导的活动;2、对大二、大三学生进行哪些创新和实践辅导;3、对大四毕业生,进行哪些学业发展和就业辅导;4、对学生开展哪些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指导;5、为学生提供了哪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典型事项、典型个人;6、开展了哪些其他的学业指导活动,典型活动;7、指导活动做了相关的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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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有指导但次数不足的少1此扣2分,扣完为止) | 20分 | 学业指导工作的课时量是否达到要求,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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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指导工作课时量(有指导但课时量不足少1个课时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0分 | 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不少于3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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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核内容的以各学院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
2、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委姓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