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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学期教学工作会议纪要 (第2期)

来源: 时间:2017-09-07 作者: 点击:

2017年9月5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会议针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草案)展开了研讨,现纪要如下:

一、教务处副处长李小娟通报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和以学习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落实学校“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2.基本原则: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对接需求,协同育人;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压缩课时,提升能力;突出应用,强化实践;培养创新思维,推进创业教育;整体优化,促进改革。

3.培养要求:包括五个方面,即良好的思想品德、必备的自然与人文素养、系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身心健康、正确的审美观念。全面发展。

4.制定方法与标准:1认真研究文件和专业教学质量标准;2构建一个“由上向下设计,由下向上支撑”的人才培养过程;③各学院建立由院长总负责、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具体负责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领导班子;④成立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骨干教学组成的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工作组;⑤以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准,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基本标准包括五个方面。

5.结构体系:1课程结构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专业课程平台、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平台、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平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160分左右,通识教育课程控制在35-40%,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占20%左右;专业课程占20%左右;集中性实践课程占20-25%以上。

二、教务处处长刘征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了一些建议

培养方案的制定,一是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二是要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具体来说要坚持全面发展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知行合一的理念,协同育人的理念;三是要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即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在具体制定过程要把握上级政策方针,把握学校要求,针对学校实际,组成专家队伍,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妥善处理好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结构比例,确保符合本科合格评估的要求。

三、各二级学院正、副院长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尽量保障学生学习的时间和权利;二是要严格落实学分学时;三是针对我校通识课程比例较高的情况,如何压缩调整须谨慎处理;四是建议到同类兄弟院校取经,特别是刚刚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学校;五是指导意见中“命题与非命题”的考核方式概念模糊不清,建议课程考核只分“考试或考查”;六是“自主学习”方式不应出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出现在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中;七是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的力度;八是建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给这次诊断评估的专家进行审核把关。

会议同意《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主持:李小娟

出席:刘  征  刘  岗  钟奇江  刘铁明  吴建国 

      张征宇  向占宏  王牡娣  罗永恒  肖平飞

      肖燕飞  梁辉煌  刘振强  何四海   范国兵

      罗四维  郭  鹏  黄  越  王  涛   彭  丽

记录: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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