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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学期毕业生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陈志霞 时间:2016-08-28 作者: 点击:

 

各班级:

       教务处拟定于本学期第二周开展2016-2017-1学期毕业生补考,具体考试安排表将于第二周下发(也可登录http://hncz.edu.cn<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行政部门→教务处→新闻公告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参考学生范围:2013级专科毕业生;2012级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科目范围:毕业生可报考所有学期开设的科目。

       三.报名时间:2016830日—91日。

       四.报名地点:办公楼321考务管理办公室。

       五.收费标准: 20元/科。

       六.本次补考不下发补考名单,请需报考的学生自己查实要报考的科目,如对补考科目或者学分不清楚,参考学生可到所在二级学院查实。

       七.毕业生填写附表《毕业补考报名表》。对分学期开课的科目,请注明参考学期,如:英语(1)或数学(2)等,考生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报名时请上交报名表打印件。

       八.考试时间:2016910日开始。

       九.论文查重时间:98日。

       十.论文答辩完成时间:913日之前,考生请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请各二级学院进行统筹安排。

       十一.关于考风建设几项工作的重申:

       (一)保密工作

      1.试卷流通环节的保密:尽量减少试卷的流通环节。在出卷通知下发后,请出卷老师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直接将试卷交给教务处327办公室的曾伏科老师。试卷印制完毕后,由二级学院教学干事领卷并进行组卷,组卷场所必须保证无闲杂人员进出,不交由他人经手,组卷完成后必须对试卷进行密封。在任何试卷交接的环节请填写好试卷交接表。

     2.试卷保管的保密。组卷完成后,马上送交三教学楼保密室进行保管,不在其他场所存放,教务处检查密封条是否完整,没有密封或者密封不严格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通报。考试结束后,由各阅卷老师马上领走试卷并签字,如有特殊情况,试卷送回保密室保存。

     3.所有与试卷接触的教师、教学干事、教务处试卷印制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其他人不得接触试卷,如出现任何违规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组考工作

     工作人员要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到位,及时沟通,有序协调,严格执行考务规章制度。

     (三)监考工作

     本次毕业补考监考由纪检监察处、院教学督导组、教务处联合监督执行,请监考老师根据考场规章制度维护考场秩序,制止违规行为,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自觉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看手机,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成绩评定工作

     请各位评卷老师严格按照评卷要求进行评卷,不得随意更改试卷成绩,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试卷成绩;成绩评定中如因试卷难度较大需要调整评分标准(如55分即为及格),必须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

                                             201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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