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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2-2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部门:

因为教务系统工作量填报模块尚在调试阶段,部分功能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本学期工作量填报仍以人工填报的方式进行。为协助学校做好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现就2021年下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填报和核算,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二、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负责填报。如任教不同部门的课程,则按课程归属分开填报,并报课程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审核。若任课教师编制属各二级学院,则由审核部门将其工作量审核表直接转交教师其所在的学院汇总;若任课教师编制不在二级学院,则由课程归属部门分别审核汇总,由教务处审核最终汇总。

三、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由聘用学院(教学单位)负责单独填报汇总,并附相关审批文件复印件、教学任务单等。

四、本学期课程结业考试属教师课堂自行组织和学院自主组织的考试不需填报工作量,由学院自行把握与考核兑现;本学期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试(含命题和监考)工作量因暂未组织暂不填报,留下学期再行补报。

五、经教务处审核同意通过的教师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工作量,按实际培训指导的工作量(每个项目总量不得超过150课时),分个人填报相应数量的二线工作量(附表3),并由教学单位审核统一报教务处。

六、本学期后段尽可能不再调停课,调停课未补、节假日冲掉未补的,请任课教师抽空安排补课。

七、由于教师在雷锋学院上课,学校可能按课时进行交通补贴,在填报时注意主校区与雷锋校区上课分开填报。

八、各二级学院在进行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时,按先内部人员、后外部人员的顺序进行汇总。内部人员请参照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二级学院人员名册》顺序汇总,外部人员按自行编制的顺序汇总,不得打乱,否则会影响教务处最终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内部未有任何教学工作量的相关人员可以剔除。上学期未汇总的学院也请按此表汇总。表格中课时核减量由教务处和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负责核减。

九、由于教学工作量是核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及核算教师编制数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和教学任务单以及课表,认真组织教师实事求是地进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所报教学工作量准确无误,不重、不漏、不错。

十、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月5日(第18周周三)课程教学结束时完成教师个人填报和学院/部门审核,并将电子版与一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梁树初(办公楼123办公室,电话:88811895),2022年1月12日(第19周周三)前教务处完成审核。

 

附件:详见OA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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