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以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财院院发[2017]98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本期学生报到注册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级“专升本”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1.各二级学院根据2021级“专升本”学生名单(见附件1),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学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得请人代签。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新生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如原录取名单中有放弃入学资格(指未来报到入学的,需注明原因如复读、因病等)和保留入学资格(需注明原因:新生申请、因病、参加入伍等)的学生,不要删掉其表中数据,在名单签名处详细标注学生情况(如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等)即可。各二级学院务必组织已报到的学生认真核对学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签名处签字确认,不得请人代签。
3. 附件1的纸质稿(按班打印,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楼122室),电子版学院统一汇总后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发送至刘桢老师。
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告知2021级“专升本”学生。
二、老生学年注册
1.各二级学院根据2018、2019、2020级学生名单(见附件3),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学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签名处签字确认,不得请人代签。如有学生已不在本班学习但还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请在名单签名处标注,并汇总到附件4中,同时督促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如有学生因故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且长期不参加本班教学活动,请各二级学院收集并整理资料如实上报处理。借故隐瞒不报经学校查实,将申请学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学生在此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将由相关当事人负责。
2. 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稿(按班打印,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附件4电子版学院统一汇总后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发送至刘桢老师(附件3不用提交电子版)。
三、其他事宜
1.2021级“专升本”的学生如有放弃入学资格的,请辅导员电话确认并保留相关资料;如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学院督促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办理流程见附件6)。
2.本次核对后的学籍信息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每一位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各项学籍信息。
3.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通知上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否则我校将无法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刘老师(联系电话:88811331)。
附件:详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