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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25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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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夯实学科专业基础,拓展前沿高端学术思维,提高经济管理与人文素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多样化水平打造湖南财经教育中心,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暑期班工作实施方案湘财院校发〔2019〕71号,经研究,决定本学期6月初-7月中旬开办以经济学、管理学和人文科技素质提升为主的暑期班。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设课程

总体上按照“5+10+X”的模式进行,开设以经济类、管理类和人文通识类为主、覆盖面广的基础性课程、学术前沿专题讲座和职场实务讲座,主要包括三个模块:

1.专修课程。邀请国内外名家主要开设财经类专业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包括宏观经济学专题、微观经济学专题、计量经济学专题、管理学原理专题、财务管理专题等课程。

2.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名家主要开展财政学前沿、金融学前沿、信息技术前沿、人工智能前沿、管理思想史、中外经济思想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中国哲学史、中国通史等方面的讲座

3.职场实务。邀请业界高管、精英和高级讲师就财政税务实务、会计实务、审计实务、证券投资实务、律师实务、保险实务等方面的讲座。

二、授课对象

主要面向本校各专业在校学生。根据2019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从2019级学生开始,学校财经类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其中4个以上的学分,创新实验班或厚生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10个以上学分,其他专业必须选修2个以上学分。

同时欢迎校内教师以及省内其他高校师生参与。

三、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原则上按每16课时计算1个学分,具体课程学分根据课程开设的情况再确定。

四、授课时间

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散主要利用周末或其他可利用的时间段,集中主要安排在75-724日。

五、授课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工作坊、研讨会等方式进行。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以小论文形式为主,兼顾其他形式。

七、工作安排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专家邀请

确定拟开设的课程,并邀请开课专家,初步商定开课时间段,并报教务处。

510日前

各相关学院

2

确定方案

汇总各相关学院提供的开设课程、邀请的专家名单以及开课时间意向进行统筹安排。

520日前

教务处

3

学生选课

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课程安排,进教务系统进行选修报名。

530日前

教务处

4

教学组织

由课程归属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并为每门课程配备专业助教一名或多名,负责专家授课期间的联络及学生考勤、辅导及学生课程论文批阅等

531-724

相关学院

八、组织管理

1.成立学校暑期班领导工作组,工作组由校长,主管教学、科研、人事的副校长,教务处、人事处和科研处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负责暑期班课程选定和课程内容审核

2.教务处负责学生选课及学分、成绩认定等;人事处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

3.学校教辅部门、后勤保卫部门负责课程开设期间的教学设备、教学场所、教学环境等的正常使用、卫生、学生住宿和安全保卫工作。

4.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并全程学习,在教务系统中选课获得学分;也可以采取旁听的形式,不计学分。

、经费保障

1.由学校单独拨付专项经费,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授课专家的课酬及交通住宿餐费等授课期间的各项费用

2.专业助教0.7的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若班级人数超过200人,根据实际情况再酌情另加工作量,并纳入本年度的课时核算和绩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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