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0-05-15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搞好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20〕21号)的规定,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学校领导,决定启动对部分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26日前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和拟新推荐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名单(院主要负责人未调整的学院不推荐,有调整的学院限推荐一人)报教务处(学位办)。
特此通知。
教务处、学位办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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