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成绩管理,同时,便于2020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及成绩打印,现将2020届毕业生有关课程成绩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1. 重修、补修或有学籍异动(转专业或降级)的学生,跨学期、跨专业教学计划修读并通过的课程,根据课程名称相近、学分不低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应课程的原则,可以申请认定为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成绩一并认定。
2. 学生查询教务系统内的已修读课程信息并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进行对比。这之前办理了纸质申请程序的同学,请务必于4月10日之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尚未办理纸质程序的同学,请务必于4月10日前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成绩认定单》(见附表)中有关个人及课程信息,电子档发至邮箱346001564@qq.com,并务必同时进教务系统提出申请。
3. 教务系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登录教务系统学生个人界面,进入“成绩管理”栏,点“成绩认定”——“增加”,选 择左侧的“原课程”,再选择右侧的“计划课程”,点击下方的“替代”——点击“送审”至指定开课学院审核人即可。
4. 开课学院审核人于4月12日之前完成审核,教务处工作人员根据学生成绩单及提交的纸质或电子申请单进一步审核,并于4月17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
附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成绩认定单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成绩认定单
学 院 | | 专 业 | | 班 级 | | 学历层次 | |
姓 名 | | 学 号 | | 入学时间 | | 毕业时间 | |
原专业(课程)成绩情况 | 现专业(课程)成绩认定情况 |
学 年 学 期 | 课 程 代 码 | 课 程 名 称 | 性 质 | 学 分 | 成 绩 | 学 年 学 期 | 课 程 代 码 | 课 程 名 称 | 性 质 | 学 分 |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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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认定人签名: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由课程所在专业根据学生成绩单,进行成绩认定。转专业学生在入班前两周内完成成绩认定。
2.“成绩认定情况”一栏填写与现专业相对应的课程及成绩。若无对应课程,应填写“需补考”。
3.此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籍科、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