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原定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29日开展2019-2020-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并经领导研究决定,评价截止时间提前到2020年1月15日。
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二级教学单位评价人员如期完成评价工作。同时通知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评价的通知和评价要求的讲解工作,要求学生在评价中严格遵循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指导性原则等评价原则。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评价信息为依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如未在2020年1月15日内完成,将不能在强智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录入、课表查询等系统功能操作。
教 务 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