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湘财院校发[2018]141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补充规定(试行)》(湘财院校发[2019]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2019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论文复印件和汇总表交科研处。
2. 科研处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湘财院校发[2018]141号)审核期刊等级。
3. 教务处审核论文是否为教育、教学论文,以及期刊是否为教育类期刊,并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补充规定(试行)》(湘财院校发[2019]42号)审核相应科研分值。
4. 如有争议,科研处、教务处共同审核,并最后确定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分值。
科研处、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湘财院校发[2018]141号)
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补充规定(试行)》(湘财院校发[2019]42号)
3. 2018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汇总表
4. 2019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汇总表
2018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汇总表.xlsx
2019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汇总表.xlsx
关于教育、教学论文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补充规定(试行).doc
关于印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