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5-30 作者: 点击:
各二级院:
为了搞好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院发〔2017〕100号)的规定,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经请示校长,决定启动对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6月5日前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学位办)。
特此通知。
教务处、学位办
2019年5月3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推荐湖南省高等教育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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