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妥善安排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规范学生毕业工作过程,保障学生毕业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审核工作正确无误,经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现就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序号 | 完成期限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落实部门 |
1 | 4月13日~4月24日(第7~9周) | 毕业论文查重。 |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三次查重。 | 各二级学院 |
2 | 4月16日前 (第8周) | 毕业生补考考试出卷通知下发。 | 含毕业补考考试科目、数量。 | 教务处考试中心 |
3 | 4月16-4月19日 (第8周) | 毕业班学生补考出卷。 | 出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说明:试卷提交到考试中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教师个人保留。) | 各二级学院 |
4 | 4月20日前 (第7周星期五前) | 2019届毕业生学分审核。 | 计算所学学分总数、各模块学分是否达到《标准》中的本专业各模块学分要求。 |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
5 | 4月23日~28日 (第9周) | 毕业生补考名单确定并报考试中心。 | 含学生名单、补考科目。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考试中心 |
6 | 4月29日~5月4日 (第10周) | 毕业班学生补考制卷印卷。 | 印卷、分卷、包卷准确无误,安排组织合理到位。 | 教务处考试中心 |
7 | 4月29日~5月12日 (第10-11周) | 毕业论文评分及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 查重率不超过30%,论文质量合格。 | 各二级学院,各指导教师 |
8 | 5月6日~10日 (第11周) | 毕业班学生补考组考安排及考试组织。 | 集中组织,统一进行。 | 教务处考试中心 |
9 | 5月18日前 (12周) | 1.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与答辩成绩登录、审核、上交。 2.毕业补考成绩登录、审核、上交。 | 成绩全部录入教务系统,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成绩正确无误,同时上交已审核的纸质成绩单。 | 各二级学院 |
10 | 5月20日~5月31日(第13~14周) | 1. 完成对2019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并完成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 2.组织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等,并提供照片; 3.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2019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2019年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 | 成立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审定,确保准确无误。 | 各二级学院 |
11 | 5月28日 (第14周星期二) |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预审结果进行复审汇总。 | 特殊情况处理汇总,其他无误。 | 教务处 |
12 | 5月30日 (第14周星期四) |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拟授审核、表决。 | 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审定,特殊情况上报。 | 二级学院 |
13 | 5月31日 (第14周星期五) | 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2019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和不授予名单,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 | 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审定,不能有差错。 | 二级学院 |
14 | 6月3日 (第15周星期一)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会议,审定全校毕业生毕业名单和学位授予名单。 | 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审定,特殊情况报会议审定。 | 教务处、学位办 |
15 | 6月4-7日 (第15周星期二~五) | 教务处上报全校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数据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 | 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
16 | 6月10日-12日 (第16周星期四) | 毕业证、学位证证书盖章、打钢印。 | 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
17 | 6月14日 (第16周星期五) | 2019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组织及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场面热烈、隆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 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
18 | 7月5日前 (第19周星期五前) | 各学院报送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总结到教务处;将毕业生资料归档,并报送学校档案室。 | 完整、无误。 | 二级学院 |
二、有关说明
1.所有成绩均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或教师进行登录,并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试行)》(院发[2012]70号)第八章第五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必须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否则,由此造成工作的延误或其它后果由所在部门和当事人负责,教务处将依规上报学校,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2.根据学校课程考核规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不安排毕业补考,必须重选或重修。
三、具体要求
毕业生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系列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按进度、高质量、准确无误地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差错或失误。
特此通知。
教务处、学位办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