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学生重修报名情况,拟从第五周开始进行必修课、实践课的重修班开课,现下达2018-2019-2必修课、实践课的重修开班教学任务书,请按有关要求办理。
一、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学生申请重修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必修课、实践课课程单独开班,20人以下的必修课、实践课程采取跟班或自主重修。若学生在重修过程中开班重修的课程、跟班重修的课程以及自己正常修读的课程时间冲突,则其中重修的课程需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课程自主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任课老师审批同意后分别交任课老师、开课学院的教科办和教务处备案。无论哪种重修方式,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与考核管理严格根据《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参照该门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考试形式(成绩评定有四项以上依据);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公选)、专业选修课补选的课程当做重修,请根据《关2018-2019-2学期补选选修课、重修选修课的通知》后补选的课表上课,如果学生已经选课了却未显示课表,请咨询教务处120办公室贺老师。
三、本次教学任务书只包含开班的必修、实践课程;跟班重修的必修课程与实践课根据学生报名选课时的所选班级上课,不再下发跟班教学任务书。
四、各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工作人员进教务系统完成输机工作,再以学院为单位下载打印已输完的重修的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输机操作流程:请登入教务系统→点击“教务运行”→点击“教学安排管理”(学年学期:2018-2019-2,排课类别:无课表,通知单类别:重修),再点击“查询”→单击右键“安排”,再输入详细内容。输入内容的流程,首先在“是否排课”前画√后,选择“讲课学时”或“实验学时”,输入“排课学时”、 “周次5-17”,选择“周课时”之后的,如果是不规则的周课时,就会显示数字-1(直接输入-1无效),连排节次是2,最后输入“教师”的姓名,选择“功能区”的教学地址,选择“教学楼”的内容是三教学楼或者实验楼,按保存之后则输入完毕。
五、请相关学院在第五周星期二上午12:00之前交教务处120办公室贺文静处。
附件:2018-2019-2学期必修课、实践课的重修开班教学任务书
附件:2018-2019-2学期必修课、实践课的重修教学任务书.xls
教务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