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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重修缴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3-14 作者: 点击:

全校各班级学生:

根据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教务处现组织学生进行课程重修缴费,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资格审查

1.学生报名信息确认

本学期重修学生报名详情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只要个人信息出现在此表即代表报名成功,需缴费后才能参加本学期的重修学习,不缴费者自动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加重修。

2.学生报名信息审核

教务处在审核2018-2019-2学期学生重修报名信息时,已将以下几种情况的报名信息删除。

(1)2018-2019-2学期为双学期,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该学期不开课的课程不允许重修,需延期到2019-2020-1学期再进行重修。

(2)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超过2次的,每学期报名课程超过4门的;结业离校的学生两年内每门课程重修超过1次的。

延期毕业、结业离校的学生不限制每学期报名的门数。

(3)手工报名填错了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的;系统报名与手工报名有重复的。

(4)重修必修课和重修选修课一起超过4门的,优先重修必修课,删除重修选修课。

3.重修开课信息

重修具体开课方式、上课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于本学期第三周另行通知。

二、缴费时间与步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请按时缴费,并严格按照重修相关规定参加学习与考核,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费。

1. 缴费时间

必修课重修缴费系统开放时段为2019年3月7日9:30至3月10日23:59,选修课重选缴费系统开放时段为3月12日09:30至3月14日10:00。已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进行补缴,不缴费者不得参加重修。因没有缴费而无法参加重修学习,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 缴费方法与步骤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微信缴费操作步骤》(见附件3)后,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公众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按时缴费,过点之后缴费系统将关闭。

为确保缴费正确无误,请特别注意:

(1)选择“旧版入口”进入;

(2)微信缴费系统默认的缴费项目是“学杂费”,请大家选择“重修费”登录;

(3)登录后,点击“查看缴费项目及详情”可查看具体是缴哪几门课程的费用,确认无误后再缴费。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3:《微信缴费操作步骤》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2学期选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程重修学生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微信缴费操作步骤.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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