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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29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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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及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我校涉及的经管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将在2019年暑期开展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实验教学内涵建设,培育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参与有关认定工作,争取更多投入,经请示分管领导,在我校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遴选认定一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择优推荐参与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项目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分别布局建设1-2个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建设标准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可以是一门课、一个章节、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知识点群、一种应用技术。项目建设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以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为标准开展建设。

三、职责分工

1.我校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主体是各二级学院和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师是项目建设负责人。鼓励各建设主体单位吸纳其他二级学院和教辅单位专技人员加入建设团队,建设跨专业实验项目。

2.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工作并提供基础性技术服务。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财经综合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综合性、可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信息中心在网络、网站建设上进行配合。

3.鼓励各建设主体单位通过校企合作,建设开发具有自主或联合知识产权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

四、建设安排

1.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确定建设项目方案,落实组建以教师为团队负责人的建设团队、建设项目内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模式和技术方案、设施需求及预算,并自行组织好论证工作。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将方案报教务处和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对提交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落实所需基础设施场地、设备及其他条件,加紧开展相关配套建设,对于超出学校建设能力的项目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3.各建设主体单位要立足已有设施和资源,充分利用专业、课程、学科、教改课题、重点实验室等经费开展项目建设,力争在本学期末基本完成建设工作,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进入实验项目试运行并积累教学记录和进行教学效果评估。

4.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末,组织进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认定,对认定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运行资助,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项目认定。具体认定推荐办法另行制定和公布。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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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5日

 

附:相关政策及资源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ctrl+单击访问)

2.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ctrl+单击访问)

3.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8】368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共享平台网站(申报和共享网站):www.ilab-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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