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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补缴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25 作者: 点击:

全校各班级学生:

根据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湘财院院发[2016]92号),教务处已于7月24日17:30到7月31日17:30组织了2018-2019-1学期的重修缴费,但因有部分学生错过了时间未缴费,且教务处在本学期初开展了重修补报名。为保障广大同学学习的权益,经与学校财务处协商,同意学生重修补缴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名信息审核

在整理审核2018-2019-1学期学生补重修报名信息时,已将以下几种情况的报名信息删除,报名详情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学生名单总表》(见附件1),只要个人信息出现在此表即代表报名成功,待本次补缴费结束后,不缴费者名单将从该表删除,不得参加重修学习。请同学们在本学期第四周教务处发布重修上课通知后,根据通知进行重修学习,报名人数达20人以上的课程将单独开班重修,20人以下的则跟班重修,具体上课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1.2018-2019-1学期为单学期,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该学期不开课的课程不允许重修,需延期到2018-2019-2学期再进行重修。

2.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超过2次的,每学期报名课程超过4门的;部分在校生同时系统和手工报名导致门数超过4门,保留系统报名信息,删除手工报名信息;超过限报门数,删除网课重修,保留其他课程;结业离校的学生两年内每门课程重修超过1次的;延期毕业、结业离校的学生不限制每学期报名的门数。

3.手工报名填错了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的;系统报名与手工报名有重复的。

4.附件1中报名信息有误的同学请在9月25日当天的工作时间内来办公楼120办公室向老师处备案,逾期不候。

二、缴费时间与步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在上学期末正常时间缴过费的学生不需参加本次补缴;已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请按时缴费,严格按照重修相关规定参加学习与考核,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重修退费。

1. 缴费时间

2018-2019-1学期的重修缴费时间为9月21日18:30到9月25日23:59。已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不再进行补缴,请珍惜这最后1次补缴费机会,不缴费者不得参加重修,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补缴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缴费,而无法参加重修学习等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 缴费方法与步骤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微信缴费操作步骤》(见附件2)后,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公众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按时缴费,过点之后缴费系统将关闭。若微信平台中出现同一门课程有两次缴费信息的情况,只需缴一次即可。

为确保缴费正确无误,请特别注意:

(1)选择“旧版入口”进入;

(2)微信缴费系统默认的缴费项目是“学杂费”,请大家选择“重修费”登录;

(3)登录后,点击“查看缴费项目及详情”可查看具体是缴哪几门课程的费用,确认无误后再缴费。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学生名单总表》

附件2:《微信缴费操作步骤》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修改版).xls

附件2:微信缴费操作步骤.doc


                                     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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