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和《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于2016级学生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通用能力类《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双百工程》、《文献检索》作为限选课,并于2017-2018学年开设,导致学生在该学年选课超过每期4学分和每个类型2学分的限制,故对2016级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选课作补充规定:
1.2016级学生可根据专业特点,在五种类型的课程中合理、自主进行选课,不严格要求每个类型2学分以上,但其中艺术修养与艺术鉴赏类国家规定的8门选修课中必须选修2学分,五个学期中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其中网络选修课程不多于8学分);
2.对2016级学生在第3、4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取得的超过4学分的成绩予以认定,其他学期超过4学分的成绩不予认定;
3.因《演讲与口才》课程,在2017-2018-1学期(第3学期)的教务系统中定为艺术体育类,在2017-2018-2学期(4学期)的教务系统中定为通用能力类,因此,选修并取得了此门课程学分的2016级学生,可以定为其中的任何一种课程类型。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