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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5、2016、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5-0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经核查,2015、2016、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论是纸质版和系统版,绝大多数还存在问题。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正确、可行,确保教学运行无误顺畅,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对2015、2016、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系统版进行重新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的核对

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含专业系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先对已印制的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各类数据统计等。要严格实行三审制,即执笔人、专业系主任、教学院长三级审核。如发现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存在错误,须提供经核对人、系主任、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勘误表交教务处,确保纸质版人才培养准确无误。

二、人才培养方案系统版的核对

在确定纸质版人才培养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再对照正确的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与修正系统版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分两种情况进行:

1.2017-2018-2学期(含)以前的课程录入有错误:请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xx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再办理相关手续交教务处备案;

2.2018-2019-1学期(含)以后的课程录入错误:请将核对修正方案的纸质材料,经核对人、系主任、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由教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统一在新系统内调整。

三、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际执行情况的核对

在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无误的情况下,认真核对新系统的“教学安排管理”(老系统“开课通知单”,网址:172.168.2.210)中已开课程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发现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开的课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未开设,请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xx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在下学期及时补开相关课程。凡因漏开课程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核对工作完成并上交材料的时间:2018年5月14日(第十一周星期一)下午5点30分前。

四、修正后的再次核对

在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对各二级学院上报修正的人才培养方案输入教务系统后,对新生成的系统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下载打印,并反回到二级学院再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再加学院公章后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保存备案。

五、具体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其制订是否科学、编排是合理、编制是否正确,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教务运行能否顺畅进行,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等重大问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院长要亲自抓,主管教学院长要具体抓,各专业系主任必须认真抓,亲自参与校对与审核;要组织相关专业骨干教务积极参与其中,认真审核;要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纸质版与系统版均准确无误。凡经过本次核对后,若再发现错误,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学院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   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所属二级学院


适用年级、专业


课程调整内容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课程

性质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调整

类别









































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教学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课程类别填写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集中实践课等;课程性质填写必修、选修(任选、限选)、实践等;考核方式填写考试、考查等;调整类别填写增、减、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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