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南省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湖南省教学成果奖补增申报工作。
一、申报资格
本次补增名额3个,专项用于支持无任何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行政职务为我校组织部正式发文任命的科级及以上干部)。
二、工作流程
在第四届、第五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基础上,择优推荐经过4年及以上时间实践检验的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工作程序、材料模板及报送要求与《关于组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五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培育工作的通知》(湖财教通〔2024〕178号)一致。
请各申报人于2025年9月11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每项成果装订成1册)1份及PDF版本(每项成果以“学校名称+成果名称”命名,拷贝至U盘)报送至教务处12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