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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案例编写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5-03-10 作者: 点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案例编写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度契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发展需求,通过打造一批根植本土文化、财经特色鲜明又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教学案例,着力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财经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特组织开展本次教学案例编写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导向

教学案例编写应基于课程教学目标,围绕学生的学习需求、能力发展和实际应用展开。通过引入思政育人理念、财经领域的典型案例、项目实践经历以及社会热点话题等多元教学元素,全面提升学生在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等多维度综合素养。

(二)以教学目标为引领,以课程建设为内涵

教学案例编写应紧扣课程教学目标,要求案例内容与课程教学目标高度契合,实现“目标精准化、内容结构化、价值显性化”,以案例教学推动课堂教学方法创新,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形成案例即课程、教学即育人的课程教学生态格局,全方位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育人成效。

(三)以财经特色为基础,根植中国本土案例

教学案例编写应紧密结合财经特色,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本土案例与财经模式、中国故事与财经文化、中国特色与财经成果等展示中国特色的管理理念、经济发展模式和政策创新,帮助学生理解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政策支持,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文化自信。

三、工作方案

(一)分类编写

本次教学案例编写分为四类,即课程思政类、经济类、管理类和理工类。

(二)分组汇集

1.课程思政类教学案例集

由全校所有专业共同完成。

2.经济类教学案例集

由学科门类为经济学的各专业共同完成。

3.管理类教学案例集

由学科门类为管理学的各专业共同完成。

4.理工类教学案例集

由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的各专业共同完成。

(三)编写要求

1.课程思政类案例集编写要求

(1)已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须至少提供10份/个;

(2)在使用的自编教材,须至少提供7份/本;

(3)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依次须至少提供7份/门、4份/门;

(4)获得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称号的课程,须至少提供5份/门;

(5)已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改项目,须至少提供5份/项;

(6)已立项的数字教材建设项目,须至少提供5份/本;

(7)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须至少提供5份/门;

(8)获得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校级一等奖、校级二等奖及以下的依次须至少提供5份/门、3份/门、2份/门、1份/门;

(9)获得省级人才称号,并领取或申领教学奖励的须至少提供3份/人。

2.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教学案例集编写要求

全校性基础课程须至少提供1份/门,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须至少提供3份/专业,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须至少提供1份/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须基于以上要求,依次增加4份/专业、2份/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各对应增加2份/专业、1份/专业。

四、组织机构

(一)牵头单位

由教务处牵头,统筹全校教学案例编写,制定教学案例模版,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其中,课程思政类案例集编写委托工程管理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牵头推进。 

(二)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1.课程归属二级单位(学院)为责任单位,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本方案分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课程的主持人、荣誉称号获得者个人为直接责任人。

2.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思政类教学案例集编写工作由二级单位统一组织、编写、提交,不同案例集所提交教学案例不得相同。

3.分工任务有重复的单位、专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减少或降低教学案例编写的数量和质量。

五、时间安排

(一)2025年3月14日前,由教务处发布工作方案与模板;

(二)2025年3月17日前,由二级单位完成组织动员及任务落实;

(三)2025年4月10日前,由二级单位完成学院级课程思政类教学案例集、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案例集初稿;

(四)2025年4月12日前,由二级单位学位委员会完成内部评审;

(五)2025年4月14日前,由由二级单位完成本学院的课程思政类教学案例集、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案例集终稿,并提交由二级单位学位委员会、学院院长(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教学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教学案例集纸质版到教务处、智慧城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六)2025年4月17日前,由教务处组织跨学科专家评审;

(七)2025年4月20日前,由二级单位根据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由二级单位学位委员会、学院院长(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教学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教学案例集纸质版到教务处、智慧城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八)2025年4月23日前,形成我校课程思政类、经济类、管理类、理工类教学案例集,并择优进行出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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