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材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2-23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22〕36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湖财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教材建设要求及条件

数字教材是指依托出版社数字教材平台创编、审核、发布、应用的,以电子出版物形式出版、以网络出版物形式发行的,具备融媒体、交互式、智能化特征的教材,不包括纸质教材电子版、不包括实物形式存在的传统教材、立体化教材、慕课版教材、翻转课堂版教材、混合式教学教材、融合式教学教材等。

数字教材建设是面向普通本科层次教材,涉密教材、教辅、摘抄汇编材料、学术专著等其他类别不得申报。教材使用范围与“马工程”规划教材强制使用范围重合的,不得申报;与国家指定的官方教材使用范围重合的,不得申报;已经获得校本教材立项的教材不得申报。学校对同一教材(含后继修订版本)仅立项资助一次。

(一)申报条件

数字教材建设申报需满足以下至少3条:

1.课程建设已经有一定成效,需要配套建设教材;

2.与教材相关的学科为一流学科,或相关专业为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

3.与教材相关的课程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

4.教材选题与学校特色密切相关;

5.主编有稳定的教材建设团队,可以按时完成教材建设任务;

6.拟建设的零基础教材第一主编为高级职称,且出版单位为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出版社出版。

(二)建设条件

1.由于数字教材依靠网络平台运维推广及使用,故要求所有教材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国内主流数字化教材平台上线;

2.学校对纳入立项建设的数字教材统一进行出版服务采购,具体金额以与出版社签订的整体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3.学校对纳入立项建设的数字教材进行适当资助,每项资助比例为该数字教材出版费用的50%,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4.由学校立项出版的数字教材,必须在数字教材的适 当位置标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系列数字教材”字样,作者若不同意标注,视为放弃数字教材立项资格。

二、申报资格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22〕36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湖财校发〔2023〕2号)要求。

(一)主编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二)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编写资格、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党政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党委公章,校外参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政审的教材学校不予推荐。教材编写人员要求包括: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 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教材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教材主编一般应为省级以上一流课程或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重要参与人,且有数字教材相关的成果1项以上。

4.遵纪守法,有良好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5.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建设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教材负责人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级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的内容、主编及团队成员进行政治把关,充分论证和审查,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后,确定推荐教材名单,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级数字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学实际和教学改革需要,对申报教材进行严格评审,建设好体现学科和课程优势与特色的校级数字教材。

(二)各二级学院提交附件1、附件2和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附件1和2一式三份,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

(三)每种教材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表面贴申报书封面)。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材科尹老师处,办公室:办公楼12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级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请表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级数字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2017  湘ICP备18011312号-1;湘教QS3-200505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