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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5-07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与考核,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研成果计分办法(试行)》(湖财校发〔2025〕46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科竞赛类成果计分办法(试行)》(湖财校发〔2025〕48号),对原《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指标体系”(附件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指标体系(修订)》(见附件)印发各学院,并将材料提交时间延后至5月15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

设点考核指标体系(修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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