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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2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全校学生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4号)(附件1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实践学分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其认定和转换工作,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认真落实。

各学院和相关组织部门工作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对创新实践学分要求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明确认定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地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学分认定

(一)学生申报

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由本人根据我校文件和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附件2)如实填报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中的附表,连同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

(二)组织部门统报

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体项目详见附件2备注栏),由组织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统一认定,做好材料归档,填报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中的附表,用Excel填报,项目名称和编号参照附件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有具体时间,如:20239月-11月参加第66期、67期、69期创业沙龙活动共3将认定的学分导入到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同时纸质版加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三)二级学院审核认定

二级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学生个人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中的附表,用Excel填报,项目名称和编号参照附件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有具体年份月份,如:202310湖南省第七届大学生物联网应用设计竞赛一等奖、202310月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Java集成框架开发系统V1.0)报教务处备案并导入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学分转换

2021级普通本科、2023级专升本的学生在新办法颁布之前获得的学分和2024届毕业生获得的学分,在2024年均可按老办法进行转换(湘财院校发〔2019138号,即: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所获的创新实践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部分,可申请转换替代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限选课除外),其他情况按新办法执行湖财校发〔2023214,即:可申请转换替代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规定不能转换的课程除外))。

申请转换的课程必须与原已修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属性、课程性质均相同,如转换未修的课程则不受此限制。转换替代最多不超过4学分,替代课程的成绩一律按75分或中等处理。转换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审定。教务系统基本流程为学生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主管教学副处长审定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4

由于今年学分转换政策与往年有不同,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对照文件精神申请学分转换(要注意申请替代的课程性质,不要申请替代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课程),同时各二级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不允许转换课程的申请一律给予不通过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参加由校外社会机构或组织主办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需提供相关的获奖证书、参赛证明、参赛方案、心得体会等材料,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学校文件认定。

(二)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体项目学生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由教务处直接审核认定,参加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中心组织的有关项目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由相关部门直接审核认定(学生和二级学院不用操作,可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如有错漏,学生及时与相关部门反馈解决

(三)技能学分中学科竞赛ABC类根据学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5号)中第章第条确定的学科竞赛范围进行认定。

(四)学生申报的个人项目要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和待遇,并以作弊论处。

(五)各二级学院和组织部门审核认定转换等工作应向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六)认定学期统一为2023-2024-2,项目描述要清楚,要添加获奖时间以示区分,不能重复认定学分。

(七)应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要求514日前完成,学分转换工作要求517日前完成,其他年级延后一个月。

(八)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22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给教务处陈勇,联系电话:0731-8881133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

2.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

3.创新实践学分导入及审核操作流程

4.创新实践学分转换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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