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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0-21 作者: 点击:

为确保日常教学正常、有序运行,有效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并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现就2021-2022-2学期期初教学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二、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教研室或课程组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231-311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按要求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四、主要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开学教学秩序情况

1.教研室/课程组工作:包括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工作计划、专题教研活动计划安排(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6次以上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活动是以教研教改为主题)、公开课计划安排(每学期2次以上)、听课计划安排(遵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听课评课制度(试行)院发[2012]74号》)等内容。

2.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每门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课时、内容及考核方式一致(若一门课程是不同老师分专题或项目开课,必须综合所有专题或项目内容,保证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的完整性)。

3. 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任课教师开课前一般要备好开课学期课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教学内容。

4. 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需按要求制订或修订,并经教研室审核,学院审定,任课教师需按审定后的教学大纲具体实施教学。

(二)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及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1. 非命题考查科目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2. 命题考试科目情况一览表及试卷评卷和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3.教学材料归档情况:包括教研室/课程组有关资料(工作计划及总结、活动记录本、考核表等)、教师个人教学资料(课程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本等)、教学单位领导听课记录本、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总结等。

以上12项有关试卷评阅细则及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湘财院校发〔2019128号)标准执行。

五、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按要求认真完成有关检查内容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务必于2022314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自查报告到办公楼124(需加盖学院或教学部门公章),并附上教研室/课程组工作计划(附表一)、开学教学秩序检查统计表(附表二)、二级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及本学期日常教学安排表;本学期无教学任务的教学部门需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及教学材料归档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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