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课程育人成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4〕24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并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湖南省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一、竞赛分组
竞赛不设置组别,我校将通过校赛遴选推荐5名教师(团队)参加省级竞赛,适当考虑推荐教师与省赛分组情况基本保持均衡。
二、参赛对象
全校青年教师(1985 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近三学年(2021-2024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已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推荐参赛。
三、竞赛内容及材料准备
课堂教学竞赛以培养学生创意、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充分挖掘各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学设计;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融入课程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四、竞赛程序及日程安排
1、第一阶段:院赛(2月26日~3月12日)。
各学院拟订院赛方案,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赛,并通过评比推荐至少2名教师(团队)参加校赛。院赛方案及参赛教师(团队)名单于(附件3)3月12日下班前前报教务处教研科127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
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教师参加院内初赛,院赛应注重考察参赛教师对所授课程及教材的教学设计能力、课程育人能力和课堂教学实际效果。在符合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大胆改革课程教学,凸显高校课堂特色和课程育人功能,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任课教师参加校级复赛。
2、第二阶段:校赛(2024年3月28日)
初步定于2024年3月28日进行校赛,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应提交所授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要梳理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设计之中)和与之对应的5个节段(每个节段为约 20 分钟的课堂教学重点内容)的教学课件与教学反思,提交的教学设计可不具有连续性,但需为课程大纲(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教学设计的文本应包括使用教材、课程分析、参赛内容目录以及分课时教学设计正文四部分。决赛现场将随机抽取其中一节进行现场展示(20分钟),专家将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附件2)。
五、工作要求
参赛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目录教材,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统一使用,相关课程任课教师须以“马工程”重点教材为依据参赛。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校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三等奖数量由参赛选手实际情况确定。获一等奖教师除推荐省赛外,将由学校授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省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遵照湖南省总工会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一等奖其他获奖教师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共同授予“湖南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砚博、尹亚明
联系电话:18175976886、15308451781
邮 箱:2067274398@qq.com
附件1:《关于举办2024年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4〕24号)
附件2:2024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指标体系
附件3:2024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课堂教学竞赛推荐教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