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附件2)与《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3),学校现决定开展2023年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所有推荐课程从已认定的①2018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②2019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 2019 年认定的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省级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③2020 年和 2021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④2023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进行遴选。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参与此次推荐,被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已立项学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必须申报,符合条件的省级精品课程需积极申报。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课程须于2024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 (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包括主持和参与)。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超过 5 人,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负责人需从原团队成员中产生,并符合文件上述规定,同时需填写《高校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附件4),经原、现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字确认后,报送学校审核。
四、补充说明
每类课程具体报送要求可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5)和课程申报书(附件6)。
请各单位在符合条件的课程中积极申报、推荐。我校拟推荐11门课程至省教育厅参与遴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申报推荐程序
预申报阶段:2023年12月14日下午5点3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7)、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余附件证明材料请各负责人继续完善,预申报暂不要求必须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遴选阶段:2024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教务处组织评审,从预申报课程中择优选定推荐课程。
打磨阶段: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以及辅导修订。
公示阶段: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教务处组织对拟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相关课程进行视频录制及制作。
六、材料报送
地址:办公楼127办公室
联系人:郭砚博 尹亚明
联系电话:18175976886 15308451781
电子邮箱:2067274398@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4.高校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8.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9.湖南省省属本科高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限额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