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12号),确保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和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副院长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国强
副组长:李茂平 郎 琳
成 员:潘 彬 刘辉煌 杨 鹏 黄国华 尹向飞
林 铁 刘 伟 颜红艳 傅 佳 彭文斌
姚德超 汪小英 陈 雯
(二)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强化各项工作保障,突出教研室、导师组、指导老师在论文管理和指导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把好论文(设计)选题关、开题关、指导关、评阅关和答辩关,做好全程质量监控。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任务(阶段) | 要 求 |
2024年10月21日前 | 方案制定 动员准备 | 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严格实行责任制,组织指导教师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件,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
2024年11月6日前 | 选题 | 各学院组织指导老师拟定参考选题,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且选题每年更新率不小于60%, 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
2024年11月20日前 | 开题 | 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安排学生收集有关资料、阅读文献资料。各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开题报告与任务书》。 |
2025年2月12日前 | 初稿 | 指导教师切实履行指导责任,督促学生做好调研、资料收集和理论分析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撰写和《指导情况登记表》,指导意见应认真填写,学生应及时落实,积极修改和完善。 |
2025年3月27日前 | 中期检查 | 学校发布中期检查通知,各学院做好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 |
2025年5月13日前 | 定稿 查重 | 指导教师督促并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填写《指导情况登记表》并最终定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重工作。 |
2025年5月22日前 | 评阅 答辩资格审查 |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和评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评阅意见签署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审查,学院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
2025年5月29日前 | 答辩 成绩上报 | 各学院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质量分析报告。 |
2025年6月3日前 | 推优 |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选工作。 |
2025年6月10日前 | 归档总结 期末检查 | 各学院做好期末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终期检查,学院落实整改专家整改意见,做好全面归档工作。 |
注:2024届起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要求单独做文献综述。
三、基本要求
(一)指导教师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学生选题方向及指导教师专业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指导任务。
2.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也可以担任。
3.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篇数不得超过10篇,导师人数不足的,鼓励学院从学生实习的行业企业中聘请指导教师参加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单独指导的每篇论文数量按1篇计算,实行“双导师”制的论文每位导师指导论文篇数按0.5篇计算)。导师指导工作须严谨、认真,遵守论文指导管理规范。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鼓励学院与行业企业、创新创业基地、校外实践合作基地等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同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遴选符合要求的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并制定详细的校外导师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对校外导师指导工作的培训,明确具体的指导要求。
(二)选题
1.选题一般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
2.各学院应对学生选题进行充分论证,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3.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不能太大、太空、太泛,也不要过小或过窄,摒除宽泛、陈旧等选题。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4.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因专业培养要求,有几名学生共同完成同一选题(项目)时,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要分开写,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为全面的训练,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5.参考选题应及时更新,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前沿新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6.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通过题目能大致了解论文(设计)内容、专业特点和学科范畴。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字。
7.工科类专业学生应尽量选做毕业设计。
(三)开题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鼓励交叉开题,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学生应该根据要求及时搜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书。开题原则上要求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设3-5人的评议小组。开题报告符合要求,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阶段。开题是毕业论文(设计)比较关键的一环,原则上开题后不得随意更改论文题目。
(四)中期检查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指导老师应承担中期检查主导作用,对于不能按照进度完成相应任务的学生,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必要时提出相应警告,确保论文进程。
(五)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及答辩、成绩评定、资料保存、工作总结、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等均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执行。
(六)指导记录
1.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填写任务书、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各阶段指导或评阅意见。评语要求客观公正,简明扼要,不得雷同,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简要说明。
2.《指导情况登记表》不得少于3张。
(七)查重
1.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检测,具体检测要求和通知另行发布。
2.每个学生有2次检测机会,第一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设计),可以不参加下一次的检测(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决定)。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未进行查重检测的,视为放弃该时间段内的检测机会。
3.最终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设计),视为未通过检测,要求延期重修(管理科学与工科类涉及国家标准的毕业设计,可适当放宽到45%)。
(八)评阅
1.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和评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评阅意见签署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审查,答辩名单对全院进行公示。
2.对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分意见差别较大的论文,学院要组织汇审,确定最后结果。
(九)答辩
1.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成立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本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但对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应遵循回避制度。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另设秘书1人。
2.答辩记录要清楚、准确。主要包括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问等,随论文档案进行管理。
3.答辩评语主要对学生陈述情况、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逻辑思维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答辩和建议成绩等。
4.学生因病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参加现场答辩,各学院应做好线上答辩,但不得降低要求。
(十)材料归档
1.各二级学院在毕业答辩结束后,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并提交论文成绩,确保数据准确,材料规范。
2.各二级学院应妥善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含最终定稿电子版)。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进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推优工作应在学生答辩后3天内完成。
4.涉及教师指导内容、指导教师评语等内容,需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不能简单复制、粘贴,尽可能手写;签名必须手写。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不良行为,违规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重点跟踪考研、考公学生论文完成进度,加强督促和指导。
3.各学院要组建 5-7 人为一组的论文(设计)导师组,选派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或“讲师+博士”或优秀博士担任组长,组织开展论文选题、逻辑框架、观点论证及文本格式等方面的相互研讨和交流,进一步强化指导老师责任意识,提高论文整体水平。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要求,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工作准备。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
办法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非语言类)(2024年修订)
4.开题报告及相关表格封面
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