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人员
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详见附表)。
二、考试时间
7月31日:考试8:30正式开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应聘人员8:00点前赶到办公楼5楼视频会议室候考(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应聘人员8:00点前赶到办公楼5楼视频会议室候考(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考试方式与具体安排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地点
办公楼515室
附件:
专任教师资格审查表.xls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