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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本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方案

供稿人:黄卓责任编辑:何妍2020-07-10点击次数:

为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加大聘用应届毕业生力度的指示精神,推动疫情之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学校研究和批准,现面向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同开展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和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委办负责人为成员,上述部门工作人员按需要参与招聘工作。纪委全程监督。

二、岗位名称及数量

学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干事、科研助理岗位,共30个。

三、工作地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内。

四、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全职工作。

五、岗位职责

在学校及所属部门领导下,服从部门工作安排,做好部门的交给的工作任务。

六、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服务意识强,忠于职守,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实干精神;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已取得我校2020年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

5.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招聘时尚未取得2020年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人员。

八、待遇与聘期

1.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校工作。

2.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职工优惠午餐,年终奖金、年节福利。

3.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允许聘期内辞职。

九、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由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在人事处网站发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发布至全体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各类职业资格证(如有)的电子档(按以上顺序全部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不大于2M)于2020年7月17日之前发送至512071315@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本校+姓名+所在班级全称)。未报名、逾期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档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第八条第二点第1项)、或存在提供信息不全等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审查结果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2天。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资质证明原件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方案另行公布。

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及其他通用职业能力,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行政业务和信息化业务素质,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取面试成绩小数点后2位)。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公布考核结果及拟录用名单。考核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公示3天。

(五)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果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学校将按照截止日期,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及签定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811004(人事处黄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委办)

 

附件一:报名及录用信息登记表.doc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