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招投标法,加大学院各项物资采购和招标的透明度,现拟在长沙市范围内选择三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学院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服务,欢迎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活动。
一、服务期限:暂定两年。
二、服务费率:按国家标准费率下浮15%。
三、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招标采购代理资格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资质代理机构;
2、技术力量雄厚,办公场地宽敞,交通联络便畅;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有多次为高校代理招标采购业务经历。
四、报名单位提交资料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十人以上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6、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证明、公章)或纳税年审材料;
7、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证明、公章);
8、最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的说明。
(所有资料均应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壹份,且加盖公章。内容应涵盖如下内容:单位简介,服务费率、服务承诺,业绩证明并附客户评价资料。
六、选择评定办法
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报名单位进行原件资质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进行抽签的办法确定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委托项目视项目和中标入围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七、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19日17:00。
八、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 9月 21日上午9:00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31-8811599李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