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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原教工宿舍8号栋学生公寓家具(含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供稿人:刘征责任编辑:何妍2016-06-28点击次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拟对原教工宿舍8号栋学生公寓家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原教工宿舍8号栋学生公寓家具(含安装)采购。

    2、本项目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原教工宿舍8号栋学生公寓家具(含安装)采购,原教工宿舍8号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约1375.84m2,五层混合结构,层高3m,共计60间,每间公寓家具配置2套学生用家具,共计120套。

    3、该项目位于长沙市金星大道与枫林二路交汇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园内。

    二、采购预算24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
、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材料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木家具及辅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分别执行以下四项含有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合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四项含有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验收时必须提供有专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所投产品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和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及不良记录;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本项目质保期2年,必须提供厂家质保承诺书;
    6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生产产品所在地区年检证明;

    7、投标人携带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明及投标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及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来我院报名。

    四、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报名时提供)

    五、评标办法:投标人自带样品来学院指定地点进行拼接安装,学院先对投标样品进行评审,投标人对经学院评审合格的样品进行报价(例示:如学院对三个样品进行有效确认后,投标人可以对三个样品全部报价,也可对其中任一个或二个报价,均可),且投标方满足校方所有要求,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需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

    八、付款方式:甲方对货物(含安装)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发票和甲方验收单10日内向乙方支付95%的合同款,余款在甲方正常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合同总金额价格为货到指定地点且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不再另付费用。

    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628201674上午9: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上班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办公楼510室,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电话:0731-88811599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76(周三 )上午1100

    3、开标地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515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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