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学院相关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决定对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代理机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二、项目基本概况及代理期限
1、代理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代理机构
2、代理期限:2016年10月—2019年9月
三、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
2. 湖南省政府采购入围单位,并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在承担的有关工程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并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信状况;
4. 真实、及时、完整提供报名资料,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围名单,并提交相关资质复印件;
3. 在长沙市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凭合同复印件;
4. 近五年湖南省政府采购业绩表;
5. 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盈利情况);
6. 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缴纳明细资料;
7. 企业机构章程和合理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社备的复印件或情况说明,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8. 近三年承担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无投诉质疑情况说明;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相关代理的资质证书、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类似代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513室)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520会议室,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三副。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联系人:李老师
3、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24日